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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科技实力调研报告

综述

  1. 科技体制
      根据1948年7月17日颁布的宪法,韩国实行以三权分立机制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国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组成。在韩国的政体中,行政与立法部门在宏观科技管理和科技政策制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一段时间里,韩国政府对其科技管理体系进行了一系列重组和调整,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科技管理体制。现行的科技组织体系从管理的隶属关系上可以分以四级:总统、内阁、部与部级机构和政府资助的科研机构。从职能上可以分为科研领导与协调机构。其中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总统国家科学技术谘问委员会和1999年经调整成立的5个研究会是实施科技管理的重要宏观管理机构。
      韩国科技部是韩国科技事业的决策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国家科技发展政策、计划,为政府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的研究机构提供科技发展基金,协调政府其他各部制定科技政策等。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是韩国科技政策的最高审议和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审批科技部制定的国家科技发展总规划和政策,协调政府各部的科技政策和各行业科技审议机构的活动。总统科学技术谘问委员会主要为总统提供科技咨询,评介科技政策等。2004年10月,韩国在科技部内新设立了“科学技术创新本部(副部级)”,负责国家R&D中长期投资计划的制订,科研计划及预算的综合调整,对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的综合企划与调整,对国家R&D工作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及成果管理等。另外,隶属于科学技术部的韩国科学技术评价院虽然本身是一个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但该院是韩政府对国家研发计划和政府资助研究机构进行评价的主要执行机构,因此,也是韩国科技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国的科技预算可以分为三大类:研究开发预算、科技振兴预算和科学技术行政和预算。研究开发预算:约占科技预算的3/4,是韩国行政机构直接支持的研究开发活动预算,包括国公立试验研究机构经费、政府资助研究机构经费、研究开发计划配套经费、大学基础科学研究经费,以及用于建立基础、技术服务、国际技术合作和政策研究等所需的辅助经费。科学技术振兴预算:包括科学技术振兴费、科学技术振兴调查费、试验调查费。科学技术行政预算:包括科学技术行政预算、农业振兴行政预算、工业振兴行政预算。
      韩国的科研机构体系由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研究机构组成,其中包括53家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1413所(2004年4月),以及11279家企业研究机构(2005年7月)。其中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主要承担国家战略储备技术的开发,大学重点从事基础研究,企业则从事产业技术和高新技术的开发。
      韩国科技计划的制定和优先领域的选择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即由政府确定长远的国家发展目标,选择技术领域,并通过技术前瞻和关键技术选择等方式征求基层专家意见,经过反复调整来制定科技计划,并确定优先领域。
  2. 科技人员和R&D经费投入
      由从研发人员数上看,过去的40年里研发人员总数增加了79倍。1964年仅有1,906人,而2003年则为151,254人,而万人拥有研发人员数也由1970年的1.75人上升到2003年的31.6人。
    近年来,随着韩国产业科技的发展,韩国政府更加认识到理工科技人才的重要性。系统、有计划、目标明确地培养一批理工科技人才已成为韩国科技工作中重要内容。2005年韩国科技部发挥了科技副总理的优势,采取了一列措施,协调、调整分散在各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尝试着系统地构筑产、学、研间的合作关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
      2005年8月,韩国制定了《大力培养科技人才,实现创新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计划,计划实施期间为2005年-2010年。该计划协调了各门人才培养计划,确定了三个建设领域:1)大学管理体制的创新,主要是完善大学间竞争体制和激励措施;2)提高大学的研究能力,培养领军式的人才,建设世界一流研发型大学;3)强化产、学间的联系与合作,针对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支持,培养企业所需的人才。
      2005年8月,韩了颁布实施了《理工科技人才培养支援基本计划》,以5年为一个实施单位,本计划截止日期为2010年。该计划涵盖了《大力培养科技人才,实现创新人才强国战略》计划的主要内容,共设5大领域,14个重点项目。
      另外,韩国也开始构筑科学教育体系。2005年9月,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开设了“东北亚技术经营课程”的试点性工作,针对企业的需求,培养产业技术人才。
      从1995年到2004年10年间的时间内,除了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在1998年稍有下降外,韩国的R&D支出一直在持续增长。从1995年的94406亿韩元上升到了2004年的221853亿韩元(占GDP的2.64%)。而R&D支出占GDP的比率也由2.37%上升至2.85%,要高于OECD国家2.24%的平均值。2004年,在总R&D支出中,韩国的企业占支出的76.7%,公共研究机构占13.4%,大学占9.9%。公司内部R&D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7.3%,公共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增长率分别为12.9%和13.9%。根据韩国2004年科学与技术标准分类,电气与电子(21.5%)、机械(17.4%)和通信(13.2%)占据了R&D总支出的52.1%,而在数学、物理、生命科学和地球科学等领域的支出较少。从各部门所占总R&D比率的情况上看,公司部门所占比率增长了0.6%,而公共研究机构和大学则分别下降了0.4%和0.2%,这缘于来自私营部门资助的增长。
  3. 科技政策
      韩国在“第二次科技立国”和“人才立国”方针下,进一步强调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替代作用。韩国科技政策的要点有:提出要建立科技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中心社会”发展目标;强调科研计划的制订的前瞻性;在中长期计划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可能条件制定分阶段发展目标,集中国家有限资源对选定领域进行重点扶持,实施“实出重点、分期推进”的原则;加强对研发的管理、评估和成果转化;逐年加大研发投入等。
      2000年6月,韩国公布了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韩国2025年构想》,提出了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生命科学、机械电子学、能源与环境等重点领域。其目标是到2005年科技竞争力达到世界第12位,居亚洲领先地位;2015年达到第10位,成为地区的主要研究中心;到2025年达到第7位,部分科技领域居世界主导地位。
  4. 国际科技合作
      韩国政府的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主要通过政府财政,按政府机构的职能范围,向各部门拨付,根据《国际协力基础事业处理规定》,韩国科技部通过签订合同对国际合作项目经费进行管理。
      针对当前国际科技合作的新动向和特点,韩国提出了向尖端技术源泉地进军的科技国际化战略,即扩大建立海外共同研究中心,及早拥有自己的先进技术;建立海外科技信息的收集、分析、流通、利用体系;根据每一地区、国家的特点,制定各具特色的共同研究计划。
      韩国已经与包括美国、日本、英国、法国、俄罗斯和中国在内的43个国家达成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并根据协议与这些国家开展了双边合作研究。韩国政府向包括英、美、日在内的8个国家派驻了科技官员,在美、俄、中国等8个国家设立和科技合作中心,韩国企业在国外也设立了70个研究分部和13个研发中心。韩国在俄罗斯主要有航空、能源、粉末材料、光学技术等合作中心,在中国有新材料、生命工学、光技术、大气研究4个合作中心。韩国每年大约资助150项双边合作研究,2003年资助额达到1100万美元。韩国还积极参加多边合作,如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计划,与经合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项目等。为了通过国际合作有效地获得关键技术,现在韩国正在制定其“国际技术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