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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十一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指导原则和重大部署,强调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全国科技大会进一步明确了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部署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强调要发挥基础研究引领未来的作用,将增强基础研究综合实力纳入总体发展目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必须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按照《规划纲要》的统一部署,制定和实施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推动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繁荣基础研究,为全面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基础研究,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抉择。基础研究以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和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等为基本使命,是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源泉,培育创新人才的摇篮,建设先进文化的基础,是未来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内在动力。胡锦涛同志指出,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将进一步为人类认知客观规律、推动技术和经济发展展现新的前景;要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期间及今后更长的时期,我国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技进步、依赖于基础研究的创新成就,依赖于基础研究必然孕育的优秀人才。加强基础研究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是跻身世界科技强国的必要条件。

  “十一五”期间,科学基金工作必须从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求出发,科学规划,统筹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科学基金工作,把自主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必须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牢牢把握有可能实现后来居上的机遇,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为提高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国科学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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