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概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概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成立于1986年2月,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赋予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制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自然科学基金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和实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基金制的发展道路,坚持了“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确立了“平等竞争,科学民主,鼓励创新”的良好机制;健全了咨询、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发挥了“导向、稳定、激励”的功能;形成了以项目基金、人才基金以及一系列专项基金相互配合与衔接的资助格局;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5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委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约66亿资金,支持各类研究项目52000余个,稳定支持约6万名科技工作者从事基础研究,其中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约740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11人,海外和港澳地区青年合作基金获得者144人。在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和促进关键科技项目获得突破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资助基础学科和发现、培养科技人才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工作。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岚清、温家宝等同志都曾听取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工作汇报,并就科学基金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面对新世纪的挑战,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基金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把推动和发展科技源头创新、提高我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作为主题;坚持把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发现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作为主线;坚持把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作为动力;坚持把为广大科学家服务、尊重和弘扬他们的创新精神、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为推动我国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繁荣和发展,提高我国科技持续创新的能力,使我国占据国际科技经济竞争的制高点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