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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我与科学基金"征文约稿函中赫然出现"科学基金文化"几字。科学基金文化的含义是什么?姑且认为它的含义有三:公正、公开、公平,创新和宽容。我于1986~1991期间在基金委任生命科学部第一任主任。现在根据五年中的经历就上述三个方面谈些体会。
公正 公开 公平
如果说一切公用事业都应该建立在公正、公开、公平基础上,那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更应该重视这"三公"原则。
先说公正。基金委中除了部分专职工作人员以外多数委员和学部主任都是来自于各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兼职人员。记得在一次大会上,基金委主任唐敖庆先生强调来自各单位的人员在工作中不代表原单位。基金委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基金局。我到委之初曾听说有这样一件事:一次评审工作在某校进行,某一由该校教师所写的申请书中出现一些疑问,这一疑问由申请人解释清楚后申请得以顺利通过。如果疑问发生在别个学校的教师的申请书中则当事人就得不到解释疑点的机会,或许因此就失去取得资助的机会。因此我在生命科学部第一次项目评审会上向评审专家说:由于我来自复旦大学,所以我不要求评审会在复旦召开以避免哪怕并非由于主观原因所造成的不公正。可以这样说,在我任生命科学部主任的这五年中,复旦大学并没有在项目申请、重点实验室评估或自然科学奖评审等方面占了便宜。
再说公开。2004年5月6日的文汇报上一篇题为"批评声振聋发聩"的报道中有这样一段出自某一美籍华人之口的话:"有几个可信赖的科学家告诉我,一些国家科研大项目常常未经严格的同行评审,经费的去向往往受到高级官员的影响。另一种情况是,一些评审人员选择帮助自己或朋友得到研究经费。"我可以肯定地说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是公开的。一个客观的原因是它所资助的项目多数是由个人申请的所谓"面上"的小项目。"个人"和"小"这两个因素,加之以基金项目评审中坚持的"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严密的程序和完善的制度,足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项目资助中的不公开性。科学基金资助的少数项目是重大或重点项目,它们由若干子课题所组成,子课题间应具有密切的关系,其评审基本上也是公开的,虽然在重大项目资助实行的初期也难免出现过一些小的失误。比如,当时有一个称为"若干重要问题的研究"的重大项目,很明显,这里面的子课题之间并无密切关系,也就是说实际上这一所谓的"重大项目"不过是若干面上小项目拼凑而成。在以后的重大项目中这种情况不再出现,所以这一可以怀疑为不公开操作的事例或许只是一种认识上的失误。不管怎样,我的感觉是唐敖庆先生常说的"评审工作依靠专家"这一句话是认真的。
再说公平。公平在这里指理应得到资助的项目得到资助,不该得到资助的项目得不到资助,反之便是不公平。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在总体上是公平的,如果说对一些项目的资助不那么公平,大体上有两个原因,一是客观原因,另一是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我国科学研究水平低,缺行多,在项目评审专家方面大同行易找而小同行难找,从而造成对申请书的评价方面的失误。主观原因则来自部分评审专家对科学上的"创新"的认识似欠妥当。
创 新
基金委的责职是资助基础研究(包括应用基础研究),而基础研究贵在创新。当时我国的基础研究的情况是怎样的呢?1989年美国学者H.Hamer和孔宪铎曾对我国的遗传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杂志进行调研。他们的结论是:"这些杂志上所发表的论文中有很大一部分在实质上并无创新之处。在基础研究方面有8%的工作属重复前人的工作,有34%的工作虽然不能称为重复,可是无非在研究方法上稍作改进或者无非换一种生物来说明同一原理。"这种情况我在遗传学报主编任期中屡见不鲜。然而不少审稿人却称这类稿件为"学科前沿"、"国际水平"。同样的情况有时不免出现在基金项目的评审中。
基金委重视研究工作中的创新这一点屡见于它的一些文件,也体现于它的项目资助措施,例如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组成的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体系等。然而我不敢说基金委的每一项措施都能体现这一主观愿望--我这里指的是关于自然科学学科发展战略调研报告。这是基金委在1988年创导的对56个自然科学学科所进行历时3-5年的调研成果。
然而基础研究可规划吗?2004年5月27日南方周末上所载饶毅的《海外科学家献策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1956年制定的'12年规划'中,计划方面主要成功的经验也是技术部分,科学当时有发展,但是主要不是计划课题的结果",而且"一些最重要的发现和发明,绝大多数也是小科学课题研究的结果。"其实当时的学科规划无非分析当时国际上的研究动态而指出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研究方向。所以它充其量引导人们如何紧跟而已。学科发展战略调研报告与1956年的学科规划在本质上并无不同。
一般说来,规划必然面面俱到。已故动物生理学家冯德培先生曾说"(一个国家的)基础研究工作不必面面俱到"。这一句话可以展开如下:应用研究服务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所以必须仔细规划,而且必须面面俱到;基础研究并不服务于当前的经济发展,基础研究贵在创新,创新思想什么时候出在什么学科无从预见,也就无从规划。陈省身先生早已说过"最好的科学是没有计划的。"营造创新气氛--宽容,比规划更重要;这要从小学做起。要求学生的答案与所谓的标准答案绝对一致只能从小扼杀创新思想。
宽 容
基础研究贵在创新,然而创新思想在取得公认以前常被视作异端。2002年9月20日文汇报上所载丁肇中先生的"好奇心是科学研究的原动力"一文中写着:"1880年开尔文勋爵说X射线是一个骗局",又说"基础研究需要充分的自由空间以及社会给予的宽容态度"。在"批评声振聋发聩"一文中另一美籍华人说:"中国传统的权威统治和遵奉心态无助于形成培育个人创造力的社会环境。"
传统权威统治和遵奉心态是宽容的反面,可见宽容对于创新是何等重要。
按我的理解,对于基础研究而言,所谓宽容至少应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原创学术思想的宽容。因为一个好的学术思想最初常由个别人提出,而不被多数人所理解,甚或被视为异端。如果缺乏宽容的土壤,好的学术思想往往会被扼杀于萌芽之中。
二是对不同学术流派和不同学术观点的宽容。应营造一个不同学术流派和不同学术观点得以平等生存和自由发展的"生态环境",真正形成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生动活泼的局面。然而,要达此目的,在中国文化传统和当前的社会环境之下,还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我自己就曾有过切身的经历。1991年初,我在《中国科学基金》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介绍一门新兴学科--人体科学"。不曾想此文却被基金委某位同志视为异端,认为它不应该出现在基金委的刊物上。
三是对基础研究中的失败的宽容。基础研究是一项探索性极强、风险性很大的实践活动。所以在基础研究中应该营造一种尊重创新、尊重探索、尊重劳动的气氛,反对那种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风气。记得当年要求结题报告中有一项内容即"原订指标完成情况"。这项要求似应改为"总结工作中包括原订指标在内的实质上的创新之处",而不强调原订指标的完成情况。这样说,不仅因为完成指标和创新是两回事,而且既体现了对创新的鼓励,又体现了对失败的宽容。也许,基金委对结题报告的要求早已作了修改。如是,本人就有些多虑了。
基金委提倡创新,就应该营造一个宽容的环境,成为一个充分自由的空间和对异端能给以宽容态度的场所。换言之,宽容应该是科学基金文化的组成因素。基金委是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更应该构建一个宽容的、和谐的社会,或许这样才真正有利于科学研究中创新思想的涌现。
盛祖嘉
1915年生,复旦大学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第一任主任。 |